各学院(部)团委: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学联主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是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学习讲话,对标上海,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扎实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全力备战2018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团委、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决定举办大连大学2018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大连大学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就业创业教育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大连大学团委、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四、大赛内容
大赛下设两项主体赛事,分别是: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商业项目书、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五、参赛对象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凡在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非成人教育的在校生均可参赛。
2、创业实践挑战赛。凡在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且公司在2018 年7月1日之前取得工商执照可参赛。
3、队员组成。由学生自主组成专业合理、优势互补的团队参加,团队人数3-7人。每队可聘请1-2位指导教师。
六、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需已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并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如果团队的参赛项目是以他人拥有的技术成果为基础的,必须在初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必须及早和技术持有人签署参赛阶段的授权协议,划定技术持有人在公司中占有的股权或者作为技术转让而应当作价的金额。
七、竞赛安排
1.申报要求
各学院(部)团委在科技创新工作主管领导指导下按有关要求组织接收、审核、汇总上报本单位的各类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需提交申报书1份(附件1)和创业计划书1份(创业计划书不需要彩色打印)。各学院(部)负责填写《大连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申报作品汇总表(附件2)。所有申报资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
申报方式:各参赛作品报送至领队所在学院(部)团委,由各学院(部)团委组织汇总上报。同一作品不集中申报。
申报时间:自2018年1月4日-5日已学院部为单位汇总后集中报送。
申报地点:素质教育基地306室
表格填写要求:《汇总表》中的学院、专业班级名称按附件3填写,格式参照表中样例;申报书的填写要求参见附件4。
2.作品评审
由素质基地组织校级竞赛评审委员会通过评审作品的方式开展竞赛。
初赛:2018年1—2月作品初评,遴选复评作品;
复赛:3月对复评作品反馈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提高;
决赛:4月复评作品答辩,推荐参加省赛的作品,确定校级比赛获奖作品。
公示竞赛结果;公布校级竞赛成绩与获奖情况。
复赛、决赛的具体安排和校级竞赛成绩、获奖情况等信息届时见校团委网、校园网和素质基地网站的通知。
八、竞赛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谢景卫(素质教育基地): 内线电话,63475
杨 硕(团委):内线电话,63685
共青团大连大学委员会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