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组:
根据《大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2016年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2017年辽宁省(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正式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6年批准立项的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2017年辽宁省(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
二、组织形式
1. 各学院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专家组,根据本学院各项目组提交的材料对2016年校级(院级)“大创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附件1-2)及2017年辽宁省(国家)大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附件3),检查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23日,方式由各学院确定。
2. 2016年校级创业实践项目(附件1),相关材料提交到素教301房间,由学校组织集中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果提交形式及学院验收时间安排
(一)成果提交形式
(
2017
年
10
月
10
日
-15
日)
1.
大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
a《大连大学大学生“大创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项目成果等佐证材料,以上材料一同装订提交,1式2份及电子版1份。
b《大连大学大学生“大创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1式1份及电子版1份。
2.
辽宁省(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
《辽宁省(国家)大学生“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6),项目成果等佐证材料,以上材料一同装订提交,1式2份及电子版1份。
(二)学院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
2017
年
10
月
16
日
-23
日)
各学院进行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要求如下:
1. 校(院)级“大创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和省(国家)“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6),由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 校(院)级“大创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按学院汇总后,加盖学院公章。
3. 10月25日之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1式1份和电子版提交至素质教育基地301房间。
四、其它说明
1.各项目组提交的材料一定要经过指导教师审阅,并在相关材料上签字。
2.各项目组按时提交结题验收相关材料,如未按时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资格,按项目终止处理。
3.请各项目组认真核对附件1、2、3中的名单,有任何疑问请于10月10日前将相关问题反馈创新创业学院。
4. 2016年大连大学校级(院级)“大创计划”项目组,需要填写附件4-5;2017年辽宁省(国家)“大创计划”项目组,需要填写附件6。
5. 院级升校级项目参照中期检查结果,同校级项目一同验收,并将结果排序,同时按照院级项目总数的40%推荐升校级项目数量。
6. 请各学院将2016年校“大创计划”项目评审结果排序,并按照校级项目总数的15%推校级优秀项目评审,省(国家)“大创计划”项目不参加推优,推优项目学校将组织统一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如有其它不明事宜请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
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87403692,13352253918;邮箱:cxdlu@sina.com
素质教育基地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