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大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2015年大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将在10月中旬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更好地落实《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辽政办发[2015])70号文件),学校以“创新融合专业、创新引领创业、创业融入专业、创业带动就业”为指导思想,开展2015年度“大创计划”项目。各学院要通过组织实施“大创计划”项目,促进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教师与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项目质量,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训练,提高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水平。
二、项目种类、实施原则与目标
1.项目种类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2.实施原则与目标
项目立项坚持“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参与项目的学生或团队应对科学研究与实验、技术改造与创新、产品设计与制作、以及创业计划研究等有兴趣,能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开展相关研究、创意、调研与制作等工作,自主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坚持“注重培养实践能力、注重培养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教师指导下,参与项目的学生通过“做中学”,掌握创新与创业基本方法,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与实践能力,取得具有实际意义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要求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和自主创业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工作热情。原则上以四年制本科二至三年级学生、五年制本科二至四年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2.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每个项目组设负责人1名,成员最多不超过5名,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只能申报参加同一批次项目中的一项,未结题的学生不能连续申报。
3.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项目。跨院系联合申报的项目应在项目负责任人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4.拟申报的项目至少要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创业指导经验,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原则上1名指导教师限指导同一批次项目的一项。
四、立项范围
立项的内容应适合本科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研发思路新颖、技术路线可行的特点,还应做到实施条件有保障、预期结果相对明确。2015年,学校对下列研究内容给予优先资助。
(1)创新训练项目
①“互联网+”技术、3D打印技术、工业4.0智能制造技术等。
②体现节能减排思想和有效实施节能减排的相关研究、实验、调研、创意与设计,或不同程度实现节能减排效果的设备、作品的改进与制作。
③围绕为老服务为主题的科技创新项目。
④对学校教学及人才培养有实际意义与效果的项目。
⑤在地方经济建设中起到一定推动作用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研究。
⑥在已有产品、材料、工艺和方法基础上,通过改进产生较大变化,并且使效益增值的研究。
⑦2014年已结题,但仍有继续研究的意义、并还需要持续、深入开展研究的项目。
⑧在2012至2014年中有两届获校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团队指导的项目。
(2)创业训练项目
①参加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竞赛的项目。
②创业思路明确、创业计划相对成熟、创意新颖的创业项目。
五、申报要求
1. 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时须填写“大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立项申请书(2015)”(附件1),或“大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并将申请书的纸质版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学院需对学生的立项资格、拟免费提供使用的研究场所、实验设备和相关条件等予以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对于申报创业项目的研究组需要参照“创业计划书”的要求(附件3)准备好项目研究计划纲要、相关材料和答辩内容。
2.申报方式
请各学院提交①“2015年大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纸质版和电子版一份,②经审核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份,其中电子版汇总表请发送到素教邮箱cxdlu@sina.com。
3.申报时间
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素质教育基地将于2015年10月14日至16日在素质基地307房间受理申报事宜。
4.工作联系人
素质教育基地,蓝健老师,联系电话:内线:63475。
六、项目评选
1.素质教育基地负责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结合2015年的立项要求,对项目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标准进行修订,并对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材料评审,必要时增加问询、答辩等评审方式,形成项目立项及拟资助金额的推荐建议。
2.素质教育基地对推荐的立项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等进行审核,并综合审核意见、以及学院意见等,最终遴选150项左右的校级立项项目和百余项院级备案项目。
七、项目管理
1.项目执行与变化
项目申报成功后,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能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改变研究内容。
每个项目的执行时间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个别项目如需终止或延期结题,必须由项目小组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提交素质教育基地备案后方可执行。项目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2.项目检查与验收
素质教育基地对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于2016年5月进行中期检查,2016年9月组织结题验收。中期检查时,将组织专家择优遴选省级“大创计划”项目。
3.经费划拨与使用
学校为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设立了专项基金,由素质教育基地统一管理。素质教育基地按“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级别、类型等划拨资助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与管理。
批准立项的项目组应按“大创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使用资助额度内的经费,具体要求参考2016 年4月召开的“创新实践工作会议”内容(请及时关注)。
附件1-2015创新申请表.doc
附件2-2015创业申请表.doc
附件3-创业计划书内容参考要求.pdf
附件4-2015汇总表.xls
附件5-11-15学院简称代码规范.xls
素质教育基地
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