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育部定于2015年5月至10月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通知文件详见附件一)
为使我校能够选拔出优秀作品参加此次赛事,由素质教育基地、团委和招生就业指导处联合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赛事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四、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创意组参赛条件:我校在籍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
实践组参赛条件:我校在籍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申报人是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的创业企业法人。
五、时间安排与报名方式
1.报名网站: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2.报名时间
提交《报名表》时间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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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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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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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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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创业项目计划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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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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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材料准备
(1)报名表
各参赛团队自行下载参赛《报名表》(见附件二),按报名表的要求填写《成员信息》和《项目信息》,并以提交电子文档。报名表的电子文件命名方式为“负责人姓名”-“创业项目名称”。
(2)项目LOGO
各参赛队需设计符合项目主题的LOGO。LOGO的像素要求在128x128px以上的正方形,支持JPG、GIF、PNG格式; LOGO文件应小于1MB,按要求上传。
(3)创业项目计划书
参赛队必须完成并提交创意或创业项目的《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的格式及要求参见(附件三),计划书电子文件的形式可以是PDF、WORD、ZIP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按要求上传,并提交学校。《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文件名命名方式同报名表。
4.材料提交
参加竞赛的团队全部添加“连大创业项目QQ群:412066022”,《报名表》和《创业项目计划书》按指定时间通过QQ离线文件上传指定管理员。此QQ群为我校组织创业竞赛培训的专用交流群。
六、特别说明
1.赛事级别
本赛事为教育部主办,是我校2015年重点支助的赛事之一,参赛成果将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起到积极作用。请各学院积极动员在籍学生参赛,并积极联系、组织具备参赛资格的毕业生参赛,以参赛竞赛促创业教育。各学院还要主动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做好竞赛宣传组织工作,配合学校完成初赛。
2.参赛鼓励
(1)凡是校级获奖的参赛项目归入《2015年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管理,获得经费支持,参与2016年省级“大创计划”项目的推荐。
(2)凡被推荐参加省级竞赛的项目均按市级竞赛获奖给予奖励,若取得更高级别的竞赛奖项并获得奖励时,以级别高的奖励为准,奖励不兼得。
(3)参赛学生与指导教师的奖励方式和分配比例按我校“大学生科技奖励办法”和“教学、科研奖励办法”惯例执行。
七、校内竞赛联系人:
联系人:蓝健、谢景卫 联系电话:87403475 ; QQ群:412066022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大连大学团委
大连大学教务处
大连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