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辽宁省知识产权‘兴业强企’工程试点单位”
11月28日,大连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协调管理处于晓丹处长等一行4人,代表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来校颁发了“辽宁省知识产权‘兴业强企’ 工程试点单位”牌匾。
经大连市知识产权局推荐,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批准,我校于今年11月12日被评为“辽宁省知识产权‘兴业强企 工程试点单位”。目前,大连市共有15家企事业单位被辽宁省列为“辽宁省知识产权‘兴业强企’工程试点单位”,其中高校有2所。
近年来,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酝酿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引起学校高度重视,从战略高度将其纳入到学校发展规划中,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对科技工作的引领作用,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学校科研和学科建设的中心环节。学校大力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普及工作,广大师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无到有,普遍提高,改变了以往重成果轻专利的现象,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数量连年增长。2004年,学校制定了《大连大学专利管理办法》,设立了专利申请专项基金,从政策和资金上支持、扶持广大师生申请专利,鼓励科技创新;同年,我校被大连市知识产权局授予“大连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
辽宁省知识产权“兴业强企”工程自2005年底在全省组织实施,旨在通过创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培育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对试点、示范单位的重点支持来将有限的资源有效利用,通过产业化资金的重点倾斜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