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大连大学“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项目组: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38号的要求,各高校必须于4月20日—28日完成省级“大创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我校今年仍然被分在A组参加省级“大创计划”的高校之内。
2016年大连大学“大创计划”项目(校级立项)中期检查工作计划于4月中旬开始。请各项目组于4月10日—12日每天13时至18时到素质教育基地307房间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各项目组需借此机会认真梳理研究内容的进展情况,明确目前的问题及预期成果(包括论文、专利和实物作品),思考和确定解决方法,并做好检查准备。中期检查要求如下:
一、提交材料
1. 提交工作日志。包括工作记录、相关项目研究过程的原始记载材料或截止到目前项目进展记录等材料,此材料检查完成后返还。
2. 提交中期工作小结(1000字以内)。
3. 创业类(包括计划类及实践类)项目只提供项目进展情况报告(1000字以内)。
二、检查要求
1. 要求项目小组成员全体参加,如有特殊情况时至少保证半数人员参加。
2. 每项目组检查时间在15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要求必须按时参加现场检查,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推荐省级项目机会。
4. 中期检查根据各项目组提交材料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不要求制作PPT。
三、重要说明
1. 由于本次中期检查时间提前,为没有及时完成中期工作的项目组设立了二次检查,未按时参加本次中期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组,请于5月11日之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2. 关于创业类项目(包括计划类和实践类),已参加“2016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校内赛”(包括未进校赛决赛的项目)只需要提交创业计划书,免现场环节的中期检查。其它项目需要按要求提交材料,参加中期检查,不推荐省级申报。
3. 截止4月12日18时,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的项目将不安排首次中期检查,不参加推荐省级申报。
三、其它说明
1. 院级项目请参考校级项目由学院制定检查方案,具体见相关院系通知。
2. 院级项目可以参加校级检查,需提交申请,并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材料,未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不允许在结题时院升校。
3. 14年延期项目请按照15年项目要求提交材料及申请,参加中期检查。
4. 不按时参加15年中期检查的校级项目,按项目终止处理,中期检查不接受延期申请。
四、特别说明
中期检查的突出项目将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项目额度推选为15年级省大创项目,请各项目组认真准备。
联系人:蓝健 联系电话:87403475
国家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