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18年度第一批省级备案众创空间的通知》(辽科发[2018]22号),我校“连大众创”获批省级备案众创空间,成为省级地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精神,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在校领导的指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2016年创新创业学院组建了“连大众创”空间,利用素质教育基地和文科综合实验中心等创新创业资源,推进技术创新、成果实现与转化,推动具有我校特色的师生创新创业聚集实践区和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连大众创”于2017年9月获批为大连市备案众创空间。
今后,“连大众创”将以获批省市两级备案众创空间为契机,依托我校学科专业综合性优势,继续深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改革,拓展服务功能,激发师生创新创业活力,强化师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