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意热情,全面提升我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创新工作室”)科学管理和建设,促进创新工作室向高效率高水平方向发展,现启动“2025年新工作室注册申请工作”和“2024年度创新工作室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填报方式调整
学校将规范工作室管理,明确工作室责任主体,充分发挥教师在工作室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工作室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25年起,大连大学工作室注册申报工作将由学生负责人申报调整为教师负责人申报。
二、申报对象及填报时间
全校范围内以教师为主导的工作室,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创业类、科研类、文化创意类等工作室。2025年新申请的创新工作室需经所属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申请。
工作室材料由工作室指导教师进行填报,填报网站为大连大学“创新创业管理云平台”,网址:http://10.16.25.109/index,如在校外填报,访问“创新创业管理云平台”需要使用VPN登录(https://webvpn.dlu.edu.cn)。
材料填报时间为3月3日至31日,填报流程详见附件1。
三、创新工作室的考核方式
学院所属创新工作室由学院组织考核,对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创新工作室完成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排序,并将考核意见提交创新创业学院。学院审核时间为4月1日至6日,审核流程详见附件2。
机关单位所属创新工作室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考核,填报时所属学院写创新创业学院。
四、创新工作室的考核内容
各学院应根据学院学科定位和专业发展,参考下述考核内容、制定适合本院创新工作室的评定标准或考核办法。
1.学生数量。不少于30名学生作为培养目标,每名学生备案的创新工作室不超过2个。
2.发表论文。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以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核心期刊论文。
3.申请专利。以大连大学作为专利权人,发明人为教师及学生的专利。
4.竞赛组织、参赛获奖。承办省级比赛的校赛组织工作;参加专业类、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
5.大创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
6.创业实践。参与各类创业活动,并取得相应成果。
7.服务地方。参与地方文化建设相关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
8.其它学院认定的工作等。
五、创新工作室工作量管理办法
1.创新工作室每年度工作量建议分为40学时、30学时、20学时三档(若学校政策有调整以最新标准发放工作量),各创新工作室指导教师自行分配本工作室的工作量。
2.各创新工作室的工作量根据学院创新工作室考核领导小组的排序进行折算(建议按照排序前1/3为40学时,中间1/3为30学时,后1/3为20学时)。
3.上年度考核优秀创新工作室,增加10学时工作量的奖励。
4.不提交材料的创新工作室,考核结果为不及格,同时取消创新工作室注册资格,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创新工作室。
六、其他重要说明
1. 成果统计样表请在系统内上传至附件,成果统计表详见附件3。申报书可下载附件4、附件5。
2. 4月9日,学校将开展优秀工作室评优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如工作室指导教师变更,请填写《大连大学创新工作室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6,变更表一式两份,工作室所属学院签字盖章留存一份,另一份交到创新楼307。
4.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
联系人:李阳,吕紫坤,87403692。
请创新工作室指导教师加入微信工作群。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3月3日